引用引用第69楼缥缈于2011-10-14 17:04发表的 :严重支持七一叼囊径、发凛火。对不遵守论坛规则的,就要大胆予以抨击。一起行走的,队员有违版规,作为总版或领队,叼错一下有何不可。只是抨击有点腼腆,用“某人”,你就直说是阿童木,毕竟他还在这还有个ID,你用“某人”字眼,这易让人误解你们之间有私人恩怨。我感觉大家用“裤档肚里打拳”“种种恩怨”“一笑泯千仇”“无宁日了”等词语把事情大过升级,大过复杂化,好像两人有长期血海深仇、“山雨欲来风满楼”、随时死拼的感觉。大森林每人都可能是领队,走长线来了个没报名的人,谁不叼凛火?且他可说是大森林老驴了。阿童木喜欢玩弄个性,你签名“淡......出......”你半年多很少在这论坛发言就算了,但参加活动你是懂规则要报名的,偏偏你硬凛不转颈,就是不报名。上次走小五台,你就刻意不报名,当时我与免哥心里也不舒服,只是梅州大小,都是经常一起混吃混睡的兄弟,碍着面不说就欢欢喜喜过来了。大家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平安就好,若有差池,家属找上来,敲的还是曾经一起坐车、一同行走、一同做饭、一同混睡的人的门。阿童木可能会说,“我个人去的,只是路上偶遇,没报名就不关这论坛的事”,这就大小孩子话了。再想小五台,走到精疲力尽,南京队的哥们都簇拥着靓M走了,最后能一起搀扶、互相鼓励的,还不是我们自己三人?.......
引用引用第81楼self71于2011-10-16 16:47发表的 :刚上磨房山野看贴,觉得走长线,GPS,地图,指南针,缺一不可.云中,嫖客,兔哥,恩总,俺觉得你们几位老大应该人手一台GPS;其实,这东东是耐用品,投资个千把至几千元,就能用上一辈子.比投资其他装备耐用得多.有前人的轨迹,可以导轨.没轨迹,可以辨别方向,确定坐标,指明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