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发这个贴子的,但经过一个晚上彻夜无眠的激烈思想斗争,想想一块钱也能体现出一个人的人格问题.于是决定将这一元钱郑重充入大森林网络维护基金.
缘由:
本次出行理财方式AA;
领队未指定财务,未收预交款.
一行七人中,一人中途有事下撤,费用自理;三人梅南坐公车下撤,分别自行投币至公车投币箱,未假手他人.
简单\阿东与俺三人在梅南高速路口"打的"回梅,约定费用20元.
至梅时,因俺坐前排,阿东交给俺十元面额纸币一张,简单给了俺7元,俺找给阿东3元,俺付给的士司机20元.
当时心里的那个乐啊:"此次出行,柚子同学购买了俺俩的中午伙食,简单请俺吃了爆米花,阿东请俺吃了热腾腾肉圆,又与本家晴天娜娜猪同学交流了抠钱经验,回程打的还能少出一元钱,真是大大的赚了一把!"
但回家后却越想越不对劲:"俺与简单\阿东三人当时的行为方式,在法律上已构成有组织有计划通过专业人士实施资金运作的事实要件.按大森林论坛的游戏规则,应该上报财务报表."
NND,MD!后悔当时未与的士司机讲价,要能砍到车费15元,每人掏5元给的士司机,多好啊!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户外AA制三公"原则,也为了不让另外两位同志以为俺占了他俩的大便宜,俺按照大森林论坛的游戏规则,上交结余款人民币壹圆!
(附:财务报表公示一份,短消息抄送简单一份,快递至阿东一份)
11月8日梅城至梅南九龙嶂徒步帐务报表
财务收入: RMB21.00(7元/人*3人=21元)
财务支出: RMB20.00(交通费)
余款RMB1.00 转入大森林网络维护基金。
如对以上数据有不同意见烦请及时给予补充。谢谢!
本次财务:self71
[ 此贴被self71在2008-11-09 12:5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