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我都在遵守小学生守则,比如第五条热爱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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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1-15 17:53

 群英荟萃

管理提醒: 本帖被 浣溪沙 执行加亮操作(2008-11-20)
来大森林的时间,也不短,进进出出几年,时而上,时而不上,熟悉的人,都知道大森林是一个藏龙卧虎之地,有些龙是默默无闻,有些虎是虎虎生威。今天开始写,我所知道值得上榜的群英。其实写这个,类似年终颁奖典礼的味道,但我小雾何德何能?就当我胡说八道吧。

闲云野鹤——山野
山野,第一次见到名字,以为是那个后生仔,只是觉得他的摄影很有潜力,殊不知他是一个仙风道骨的雅士。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那种儒味十足,足以弥漫在他作品之中。

先从拍兰花开始放毒,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来侵蚀我们的视野。渐渐地,他的范围不在满足于花花草草,在他的摄像头下,大自然的真实面目浮出水面,展现了自然美,让我们明白,我们一直生活在如此美丽的世界里,用他的独特的眼光来引导我们积极向上生活。

爱生活,爱自然。

山野,顾名思义,在山里撒野。这个是我认为最好的诠释。如果您不理解,没关系,请君看看他的作品吧。我知道作品的冲击力和震撼不是用语言所能表达的。

看着他的作品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遐想,山野是不是随时都带着相机,随手拍下认为美的瞬间,追求完美,是人的一种天性,而山野,为了美的瞬间,执迷不悔,孜孜不倦。为继续美好的瞬间,所付出的代价和努力,不是我们一般人所能达到的。

推荐:其实这个实在让我很为难,山野不拍则已,一拍就精品。《童趣》是我唯一保存的作品,闲暇之余会发这张照片给三五知己看看,然后贻笑大方。笑自己也曾经童年过,谢谢山野让我们回到记忆中的童年。
[ 此贴被雾烟雨在2008-11-16 19:17重新编辑 ]
至今我都在遵守小学生守则,比如第五条热爱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将在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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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8-12-02 21:54
    好久没上论坛了!一上来发现我们的才女“小雾”出名了!
  “小雾”这种叫法还是我发明的。不是小女子我想“锦上添花”,也不是我见人小雾出名了想“趋炎附势”。只是我们还是从叫”小雾“开始相知。而我们姐妹的相识却是从去年的一件公益开始。记得那时一个叫“老雾”的发了一个从天涯的转贴,号召大家收集挂历纸给盲童当作业本。那时我一发现这个贴子就觉得人家“老雾”可爱。收集了一大堆,因为我不在梅城而没有及时送到“老雾”手中。但经过这件事,我和“老雾”却相识,聊起来颇有“相见恨晚”的感觉!知道“老雾”其实是比我小的80后,不过没有80后的浮躁,骄气!反而古道热肠,独立上进,还热情开朗,重要的是“才华横溢”!所以我以后在大森林回“老雾”的贴子,就叫她“小雾”了!当时还表扬人家是“美女作家”!
想起和“小雾”的相遇相识相知,到现在以姐妹相称,还真是缘份!
  庆幸认识了大森林:庆幸认识了“小雾”认识了大森林里的众多群英!在群英荟萃的大森林中能成为一株小草也是幸福的。因为我能为郁郁葱葱的“大森林”增添自己的一抹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