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引用第15楼self71于2008-12-09 12:26发表的 :俺还以为老弟不准备发贴了呢!跟屁虫系列随后附上.爬山要跟屁,发贴也跟屁.
引用引用第26楼鼻子于2008-12-09 16:47发表的 : 云中71两位帅G之文笔,一松一紧,看得偶们的心儿乱跳.本来这次要腾背的.NND公司要搞集体活动,不去的要枪毙,想想还是忍气吞声罢.最近一直没跟上两位的背,也跟时间有关系,以后多多关照小弟,也让偶体会那种青山如黛.痛苦且舒爽的旅程.
引用引用第20楼侨中阿兔于2008-12-09 14:38发表的 :NND终于见到王者们的游记和PP。71的新包闪亮登场。 看来此行不甚艰辛啊
引用引用第35楼云中漫步于2008-12-09 18:58发表的 :还有71新的登山杖,全程都在听他说登山杖好处,这老兄也太落后了吧。混了这么久才使用杖。
引用引用第34楼陈阿土于2008-12-09 18:49发表的 :我认为铜鼓峰宾馆的价钱贵也情有可原。在如此偏僻的地方,人家材料来之不易,而且客源稀少。不贵不足以维持生计。如果大家都不支持,待他倒闭之时,很多人也许就没了休憩之处。
引用引用第37楼self71于2008-12-09 19:31发表的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俺们既然背上了背包,就不能当它为一件饰物,而应让它融入脊梁.
引用引用第42楼陈阿土于2008-12-09 23:35发表的 :是的,这些也是我首先想到的,背包一族的无拘无束。也许,踩单车上铜鼓峰的队友们会希望有这么一个可提供食宿的地方吧。
引用引用楼主云中漫步于2008-12-09 11:56发表的 铜鼓峰穿越记 :铜鼓峰穿越记云中漫步、SEIF71、袁少、云顶、阿叶、阿丘.......
引用引用第46楼肥.明于2008-12-10 00:50发表的 :呵呵!同感.
引用引用第45楼风之子于2008-12-10 00:03发表的 :71猪头:我有说过吗?